参考答案:答: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履行其自身职责时必须实现的目标,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1)、公开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首先必须坚持“公开”这一基本原则,换句话说,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原则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带有基调性的原则,它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立起全新的认识,改变落后的思维方式与工作方式,彻底摒弃传统的政府以垄断或控制信息为惯例,以“不公开”为基本原则的做法,让政府信息真正走向公开,避免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对政府信息进行封锁,以架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原则是基础性的,也是与传统的原则和政府的惯常做法大相径庭的,必须花大力气予以贯彻实施。
(2)、权利原则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能仅仅把它看作是政府机关的一种办事制度,而应把它看作是公众的一种权利。如果信息公开仅仅只是一种办事制度,就意味着政府信息可以公开,也可以不公开,随意性比较大,实施中缺乏保障与制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种公众应得的权利,必然可以有效保障公众的信息获取权。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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