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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请回答:
  (1)该条规定的罪名是什么?其行为对象包括哪些?
  (2)该条中“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的含义是什么?
  (3)本条中,致人伤残、死亡的,该如何处理?
  (4)某侦查人员甲,为了尽快破获一起案件,在下班时间将该案的一证人乙扣押在其家中长达3天,其间,甲私设公堂,使用语言侮辱、殴打等手段逼取乙的证言,并造成乙轻微伤,甲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问答题
2021-06-10 12:50:31
0346
参考答案:(1)本条规定的是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刑讯逼供罪的行为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暴力取证罪的行为对象是证人。 (2)该条中的“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逼取其口供的行为。肉刑,是指以暴力打击如殴打、吊打、捆绑以及其他方法折磨人的肉体;变相肉刑,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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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
科目:民法学
学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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