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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是送()审批用的文书.

单选题
2023-03-02 15:46:00
042
 A.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B.县级以上看守所负责人
 C.县级以上人民法院院长
 D.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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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
科目:法律文书写作
学科:法学
感兴趣题目
刑事案件文书中适用法律的理由,应侧重在()等关键问题上展开说理.
下列属于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有().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主要应当写明什么内容?
写作反诉状事实和理由部分应注意什么问题?
制作刑事起诉书案件事实部分应注意什么问题?
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既可以是直接证据,也可以是间接证据.()
辩护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知道了司法人员没有掌握的案情,应当向法庭如实陈述.()
全国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所以对司法人员一切提问,均有权拒绝回答.()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依法定程序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可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只要是司法人员依法收集的证据,就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被告人吴水木,男,1974年生,广西贵港市人.佛山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4月15日晚9时许,吴水木因怀疑自己染上性病是被害人何友中(女)所致,窜到顺德区一出租屋中,与何发生争执.吴从走廊拿起一条木棒,猛打何的头部,致何昏迷,即逃离现场.后何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以上事实,检察院提供以下证据:(1)吴的供述证实:2003年4月15日晚9时左右,吴在出租屋问何是否有性病,何否认,吴就用木棒打何的头部,腹部,见何不动了,就拿着何的灰白色双屏手机回自己宿舍了.当晚半夜吴用何的手机拨打过两次”1001”,一次是查询所使用的话费,一次是查询余额,余额是80多元.(2)证人龚某,刘某的证言证实:2003年4月16日早上8点,他们去案发现场,见到伤者睡在床上,身上床上很多血,就打110报警.(3)证人卢某证言:4月16日早上9点,买了些菜和肉送给何某,发现何被打躺在床上,有一根木棒,没见到何的三星牌手机.并证实案发前两个月,其与何发生性关系后发现自己中招染上性病了.(4)联通公司证明:1307741****的手机用户曾于2003年4月16日凌晨51分19秒和51分24秒两次拨打过1001,当时话费余额是43.55元.(5)法医鉴定:被害人头部有多处创口,系被人用钝器致伤头部,造成颅脑损伤死亡.(6)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证实:地上发现一个长32厘米的木棒,头部有两处血迹,地上有一处血迹,血迹西面堤上有一滩呕吐物,床上的被子,枕头有多量血迹,床头有一烟灰缸,里面有一个湿的红双喜烟头,桌上的暖水瓶盖上有一处血手指印.该血手指印与吴的不吻合.(7)证明被告人的身份材料.问题:根据所学证据法学知识,审查判断本案的证据,并得出自己的结论.
个体工商户刘某领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服装,百货.因经营服装亏损,与他人合伙改营图书,但未依法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未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县工商局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罚款1万元.刘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上级工商局申请复议,上级工商局作出维持决定.刘某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诉讼中县工商局认为处罚决定并无违法和不当.  问: (1)本案诉讼中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2)本案诉讼中应当证明哪些事实?